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7〕175号)要求,结合我省高校人才队伍发展实际,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128人为陕西高校首批“青年杰出人才”人选,其中入选“支持计划”100人;入选“培育计划”28人。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支持计划”人才,由省委高教工委给予5万元生活资助,高校按照1:1的比例配套科研经费;入选“培育计划”人才,由高校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支持。相关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二、各有关高校应按照《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时与各类入选人才签署工作合同,并加强对入选人才的跟踪管理和年度考核评估工作,考核结果应及时报省委高教工委。
三、省委高教工委将按照统筹管理、分级指导的原则,适时对相关高校在经费落实、支持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