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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焦和平 梁龙坤:版权过滤认定为“必要措施”的解释论反思与矫正

发布时间: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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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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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焦和平 梁龙坤:版权过滤认定为“必要措施”的解释论反思与矫正
内容:

团队师生在《知识产权》杂志2025年第1期发表论文《版权过滤认定为“必要措施”的解释论反思与矫正》(点击阅读),焦和平: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梁龙坤: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通知—删除”规则是网络版权治理的重要制度。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均有观点认为,该规则中的“必要措施”包含版权过滤这一防范侵权措施,由此导致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版权过滤义务有进一步法定化解释的趋势。但在解释论视角下,法律适用中将“必要措施”解释为包含版权过滤,存在超越“必要措施”涵摄范围、改变法律条文体系定位、特殊规则普遍适用和架空“反通知”规范的意义等问题。合理解释“必要措施”,应从遵循体系解释规则、维护立法的体系设定、防范衍生普遍义务和受到“反通知”规则的限制四个方面把握。依循这一解释进路,应反思和调整“必要措施”的法律解释路径,以防范法律解释的合理空间异化为径行创设义务的造法风险。

关 键 词:过滤义务 必要措施 “通知—删除”规则 “避风港”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