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荔知”读书会暨论文工作坊2025年第2期(总第12期)成功举办
- 发布时间:
-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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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港荔知”读书会暨论文工作坊2025年第2期(总第12期)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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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西安交通大学“新港荔知”读书会暨论文工作坊2025年第2期在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涵英楼3079会议室举行。本次读书会聚焦开题答辩实战演练,由焦和平教授主持。2023级硕士研究生叶一心、张欣欣、叶慧芳、郑卓然进行开题答辩汇报,团队成员担任评议人,围绕论文选题、框架设计等核心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博士生梁龙坤、李泽僖,硕士生孟砾婷、谷雨飞、叶一心、张欣欣、叶慧芳、郑卓然、唐文菁、李佳欣、曹翊泽、周裕参加会议。
一、开题答辩实战演练
四位报告人依次进行答辩展示,重点阐述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框架。焦和平教授强调需严格把控时间,突出所研究的问题与解决路径。

叶一心汇报

张欣欣汇报

叶慧芳汇报

郑卓然汇报
二、开题报告评议环节
针对叶一心开题报告的评议如下:

李泽僖指出,首先,论文问题的提出部分较清晰,但需明确知识产权仲裁区别于一般商事仲裁的特殊性。其次,题目较为冗长,可以适当删减。最后,学位论文较少引用网络文献作为参考文献,且英文参考文献存在引用格式不统一的情况。

梁龙坤认为,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比较明确,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不强,建议在框架中强化知识产权与制度设计的具体结合点。

叶慧芳指出,论文框架中“学术界主要争议”属于文献综述,一般置于论文最开头的绪论中。同时,建议域外经验借鉴部分独立成章。

谷雨飞针对论文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的区分提出了问题,建议明确两者的边界。

曹翊泽提到,论文参考文献需更新,大部分外文文献年份较早,需补充近年研究成果。此外,国内一般未明确区分商事仲裁和知识产权仲裁,需考虑是否有必要单独讨论知识产权。

唐文菁认为,国内外研究现状部分观点罗列过多,缺乏逻辑衔接。其次,论文3.1部分写了制度完善的理论基础,建议明确所提到的原则具体为解决什么问题提供了什么参考。

周裕指出,语言表述需准确,“存在制度障碍”与“存在制度空白”有所区别。同时,救济等配套措施与决定、执行的逻辑关系需要明确,应根据具体的并列、包含关系而调整论文框架。此外,建议明确救济等配套措施的具体内涵,选择与知产最相关的内容展开论述。

李佳欣认为,论文未解释该制度在我国回归“单轨制”的原因,建议补充制度变迁的背景。同时,研究现状中应增加学者观点,减少对立法现状的简单罗列。并且,制度困境中提到了“单轨制”的局限,更像采用“单轨制”的理由而非困境。

孟砾婷建议,开题答辩陈述时突出问题导向,简化背景介绍,重点呈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同时,论文所讨论的问题在实践中没有实例,要突出讨论的必要性。

郑卓然建议,在国内外研究现状中加入时间维度(如“2024年草案公布之前或之后”),以体现研究动态。

张欣欣提出,针对域外经验部分,需分析国外制度与我国国情的适配性,而非简单列举做法。此外,论文研究内容的国际性不强。

焦和平教授总结点评指出:
第一,格式规范方面:论文行距、字体字号等需严格按照学院要求调整;参考文献格式要统一,同时还应对标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关于外文文献引用数量的要求。
第二,标题修改方面:标题需体现国际性,删除非核心表述,将“完善”改为“构建”,同时突出知识产权特殊性。
第三,国内外研究现状方面:文献综述需完整,明确现有问题,至少引用5位学者的观点,并简单评述;国外文献应增加学者论文,减少立法文本。
第四,结构优化方面:区分制度现状与制度的运行现状,建议“学界争议”独立成章;增加概念、起源、类型、模式等基础介绍章节,补充“单轨制”的背景,避免突兀;制度构建的建议需结合知识产权的特殊性,避免泛泛引用所有仲裁程序都适用的基本原则。
针对张欣欣开题报告的评议如下:
梁龙坤提出,文章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立意不太新,特别是“在线内容分享服务商”注意义务过于宽泛和陈旧。除此之外,论文框架的标题过于粗糙,标题应该反映观点。而且论文题目为在线内容分享服务商版权责任认定规则的全球化改革与本土选择,需要注意的是,框架中只列举了美国、欧盟得改革方案,美国、欧盟是否可以代表全球化,需要斟酌。
李泽僖提出,论文的研究对象是“在线内容分享服务商”,这一主体概念模糊。论文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清晰的问题意识,看完论文框架难以清楚地了解所要研究的内容是什么,根本原因是研究范围过大,应当限缩题目。
曹翊泽提出,论文欲论述美国《第512条报告》和《数字版权法案》,但是这两个提案都未通过,未通过的提案是否具有研究意义。论文还提到在线内容分享服务商商业获利多就应当提高注意义务,这样的论述是否有充分依据,两者的必然联系需要交代清楚。
唐文菁指出,开题报告的第一部分是选题背景,但是选题背景的论述逻辑不强。第二部分是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但是表达地不够清晰,最好分点予以论证。第三部分是研究方案,问题主要是研究对象不清晰、标题意义不明。
周裕提出,开题报告所列举的论文框架过于粗糙,例如“相关问题阐述”这样的称呼过于宽泛,“法律定位”和“概念”是并列关系,但分开予以论述,还有“《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的改革”等表达存在歧义。次级标题要呈现并列、递进关系,当前的论文结构混乱,国内和国际的占比不均,应当予以调整。
李佳欣提出,开题报告中的字体应当保持一致,除此之外,论文框架的第三章第四章实则内容混同,应当予以调整。
孟砾婷提出,论文题目字数过多、拗口,而且选题背景的观点不是很突出,在论文结构方面,第三章第四章的标题可以调整下。
郑卓然提出,选题背景交代过长,可以缩减,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可以分为两层,表达更加清晰。论文结构方面,第三章第四章框架不够清晰。
叶慧芳提出,开题报告存在表述不统一的问题,应当明确网络服务商和在线内容分享服务商的关系,而且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这部分,表达不清晰,观点不明确,在国际层面铺垫过多。
叶一心提出,在论文框架方面,论文标题不够清晰,而且逻辑不够准确,例如一般借鉴国外经验这一章都是在我国制度分析之后才会出现,论述可借鉴思路时,没有论述可借鉴的理由。
谷雨飞提出,论文框架的“各成员国的转化”这一标题可以表达更清晰些。
焦和平教授点评指出:
1.“版权责任认定规则”这一概念和“责任认定规则”概念混同,文章主要想论述网络服务商的间接侵权责任认定规则,但使用了“版权责任认定规则”这一表达,核心概念模糊不清。
2.因为专业方向的问题,论文题目不够国际化,恐难以符合专业方向的要求。
3.“相关问题阐述”这一类表达不适合在论文中使用,缺乏专业性。
4.论文标题无法看出此章想论述的问题,而且存在大标题无法涵盖小标题的问题,标题应当进一步细化。
5.论文题目过于宽泛,导致论文逻辑不清,问题意识不强。焦和平教授对叶慧芳的开题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1.国内外研究现状部分,应将国内研究现状和国外研究现状分开阐述,并丰富对研究现状的评述,使得内容更充实。
2.论文提纲的格式,按照学校的规范格式要求进行修改。
3.提纲中第一章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应整合作为一小节。
4.第三章第一节对侵权行为的分类存在分类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5.框架的总体思路缺乏问题意识,而且内容过多过杂,可能致使每部分内容都是浅尝辄止,深度不够,建议将范围进一步缩小,针对其中某一具体问题进行深挖。
焦和平教授对郑卓然的开题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论文题目应当遵循简洁明了的原则,在准确反映研究核心内容的前提下尽量精简措辞,能短则短。
第二,论文框架还需继续优化,建议将现有的四章结构调整为五章,以增强论文的逻辑层次和内容完整性。首先,第一章应明确论文的理论基础。其次,增设第二章"我国学界的理论争鸣",系统梳理国内学者的代表性观点,并对其进行分类评析,突出争议焦点。最后,将域外立法实践的比较研究调整至第三章,使论文更具逻辑性和层次感。
第三,绪论中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应更提纲化,围绕代表性学者的核心观点进行归纳总结。而第二章“理论争鸣”的内则深入剖析国内学者的不同立场及其理论依据,评析应更具学术深度。
第四,国内外研究现状应紧密围绕论文框架展开,根据每一章的研究内容进行针对性文献梳理。

此外,焦和平教授建议团队成员在后续研究和写作中,既要深入探讨学术理论,也要关注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力求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他强调,论文研究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问题导向,确保研究成果具有实际操作性和指导意义。
最后,焦和平教授对本次读书会暨论文工作坊的成功举办表示赞赏,并对团队成员的积极参与和认真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期望团队成员能够充分利用这次学习机会,不断提升自身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图片:唐文菁、郑卓然
文字:张欣欣、叶一心、叶慧芳、郑卓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