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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荔知”读书会暨论文工作坊2024年第2期(总第4期)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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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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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荔知”读书会暨论文工作坊2024年第2期(总第4期)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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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日,“新港荔知”读书会暨论文工作坊2024年第2期于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会议室(兴庆校区主楼E座)举行。本次读书会围绕《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中“重复侵权”的适用困境及其化解》展开激烈讨论。读书会分为报告人汇报,评议人评议两个环节。读书会由焦和平教授主持,2023级硕士研究生叶慧芳汇报,2023级博士研究生梁龙坤,2023级硕士研究生吴振、叶一心、郑卓然、张欣欣,以及来自法学院的三名本科生参加了读书会。

读书会伊始,焦和平教授介绍了此次读书会的主题,即讨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中“重复侵权”的适用困境及其化解》论文的写作问题。随后,硕士研究生叶慧芳以此为题进行专题汇报,参与读书会的所有同学依次进行评议,最后由焦和平教授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总结。

 

一、主讲人汇报

2023级硕士研究生叶慧芳以《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中“重复侵权”的适用困境及其化解》为题进行汇报。首先,她介绍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中“重复侵权”的适用现状;其次,指出当前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中“重复侵权”在适用中存在的内涵不明、性质不清,与多次侵权混淆,以及其中和解协议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等问题。随后,她对上述适用困境分别进行原因分析,提出“重复侵权”内涵不明、性质不清,与多次侵权混淆的问题出现根植于其上位概念故意与情节严重此两个构成要件的认定存在重叠,同时“重复侵权”的界定与立法中的主客观二元责任认定形式存在潜在冲突,以及和解协议自身的相对性不同于法院判决等公文书证而在适用中缺乏法律依据。最后,她基于上述论证提出了知识产权惩罚性配额中“重复侵权”适用困境的化解办法,即明确“重复侵权”的内涵与适用条件,将“重复侵权”改定为主观要件,厘清“重复侵权”与多次侵权分属主客观要件,以及将和解协议认定为“重复侵权”情形且纳入兜底性条款的调整范围。

 

二、评议人评述

 

2023级博士研究生梁龙坤首先对于“重复侵权”认定需设置时间限制的原因中,因为时间间隔过长,公司的主管人员会发生变化,因而不具有可罚性的理由提出疑问。因为公司的法人没有发生变化,单纯人员的变动能否作为不构成“重复侵权”的理由。他指出法院对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有“三同一不同”的规则,其中对于主体的要求并未要求成员不变,因此,对于这部分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其次,他还根据文中提及的将和解协议纳入“重复侵权”的认定,进一步引申出文章可以再就是否将仲裁协议纳入其中进行论证,体现前瞻性。最后,他还指出文章结构上存在一定问题,第二章标题的剖析与第三章的原因分析存在逻辑上的不清晰,可以将第二章的剖析改成表现。

 

2023级硕士研究生吴振指出论文第二章与第三章存在问题,第二章为困境的表现,第三章为困境的原因分析,二者应该一一对应,但是论文第二章写了四个困境,但第三的原因分析只有三小节。同理,第四章的困境化解与第三章的成因分析没能一一对应,第四章的第四小节与第二章的第四小节也未能对应。此外,他还建议对于第二章第三小节的概念辨析中,应该给多次侵权也加上双引号。最后,他还从“重复侵权”引申到科技成果转化,就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提出新的问题与想法。

 

2023级硕士研究生郑卓然首先指出论文在结构上存在的问题,即论文第三部分的原因分析中缺乏对第二章提出的“重复侵权”与多次侵权存在混淆这一问题的原因分析。其次,她就第四章第三小节的论证提出建议,认为本节大量篇幅集中于理论层面的概念对比分析,作为最后的解决路径的阐述应该增加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分析。最后,她还建议对于困境化解这一章的最后一小节程序法中的矛盾这一部分论述再详细一些。

 

2023级硕士研究生叶一心首先提出给第二章中的故意和情节严重加双引号,将第一章第二节标题改为“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其次,她建议删除论文第一章第一段的最后一句,因为该章写的是“重复侵权”的适用现状,但在最后一段又写了“重复侵权”的内涵不明等,这可能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这最后一句在论文的第一章并没有详细提及,所以不知道写这一段的目的。二是,最后一句放在这里,给人一种“重复侵权”的内涵不明等也属于“重复侵权”的适用现状的感觉,但它其实属于适用困境,如此便模糊了适用现状和适用困境的关系。因此,她认为这一句应该写在第二章的开头作为衔接即可。再次,论文第一章第二小节介绍了一些司法判决,但在介绍时引用的案件事实过多,可以仅就案例中的“本院认为”部分进行精简即可。最后,她还就论文的用词与结构提出建议。对于第一章中的“重复侵权”的内涵不明等问题是法官对于“重复侵权”的理解存在争议的原因这一表述不合适,因为内涵不明作为第二章的困境与第一章困境中的理解存在争议不构成因果关系。因此要在结构上明确第二章为存在的困境,第四章作为化解办法应当与之一一对应。

 

2023级硕士研究生张欣欣则指出第二章的第二小节(二)“重复侵权”的性质存在争议与前面适用现状中裁判指引部分存在重合。此外,她提出第二章的(三)“重复侵权”与多次侵权存在混淆与第二章的(一)“重复侵权”的内涵不明是相同的表达,不应当并列论证。最后她指出第三章最后一段“因为当事人签署的和解协议具有相对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因此此后不得“重复侵权”仅限于约定的该种行为,而不可类推至同类行为。中“因此此后不得“重复侵权”仅限于约定的该种行为”在语义表达上会引起歧义,需要修改。

 

最后焦和平教授对汇报进行了细致的点评和指导。首先,焦和平教授指出论文引言部分篇幅过长,背景介绍过多使得文章的中心“重复侵权”不够突出,应当将“重复侵权”前的背景介绍删除。其次,第一章的两个小节的标题不合适,作为现状描述用语应该客观,这两个标题的主观色彩太强,需要修改。再次,焦和平教授建议在引用裁判指南时直接引用法条原文,增强论证的可信度。而且对于各地裁判指南表述不一致,在统一称为“裁判指引”时应当进行注释说明。最后,焦和平教授还就论文的论证思路进行了指导。在第二章困境表现解构中,每小节按照问题表现,案例说明,学界观点展开分析。第三章困境的成因分析部分,第二、三小节论证的逻辑比较混乱,需要重新梳理清楚。
在评议结束后,焦和平教授总结道,论文的写作就是一个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而读书会的汇报形式能够更高效地发现论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论文的问题不仅是帮助汇报人完善论文,也在提示自己在论文写作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文字:叶慧芳

图片:郑卓然